(吉隆坡18日訊)遭巫統凍結署理主席黨職的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指出,他不曾接獲黨紀律局通知,有關他被指違反黨規的指責,而且該局也未曾要求他作出解釋。
他說,黨紀律局不曾向他發出要求解釋信,或要求他出席聽證會自辯。
他今日透過個人面子書,針對巫統總秘書拿督斯里東姑安南前天指出,該黨紀律局已完成對慕尤丁和吉打州前州務大臣拿督斯里慕克里茲的調查,調查報告將交給最高理事會做出決定一事,發表文告如此指出。
慕尤丁說,如果黨紀律局調查他,他理應接獲要求解釋信,而他也必須在指定期限內就相關指責提出解釋,並說明為何黨不能對他採取行動的原因。
黨員有權自辯
“但根據黨總秘書的談話,紀律局都沒有完成這一切的步驟。”
他說,巫統在2000年修改黨章時,他也曾參與紀律局的成立,該局成立的獨立精神是以一視同仁為原則,所有被傳召的黨員都有權自辯。
“但諷刺的是,如果黨總秘書所言屬實,這宗涉及我作為黨內第二號人物的案件,是沒有遵守紀律局成立的精神和原則。”
他說,在他離開政府和被凍結署理主席黨職后,他為了讓黨領導層覺悟黨所面對的危機,並盡速採取救黨行動,而提供了本身的看法和勸告,但不幸的是這些拯救巫統行動卻被視為違反黨紀律。
“因此,我促請巫統紀律局就如黨總秘書般,清楚解釋我的處境和地位,我有權知道所有對我的指責,以便在受對付前做出自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