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2015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1披露,24個接受財務管理公信力指數評級的聯邦法定機構中,21個法定機構都得分70以上,只有國家電影發展局(Finas)、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和馬來西亞革新機構(AIM)的分數不超過70分。
報告總結這24個法定機構的整體財務管理表現令人滿意,其中21個或87.5%的法定機構,都獲得超過70%的分數,當中又以布城機構(PPJ)的表現最為標青,有97.14分的卓越表現。
儘管這些法定機構的審計表現良好,但在執行上還是有一些弱點必須立即解決,確保這些機構推動的計劃和活動能夠有效、經濟的達到預定目標。
例如有15個法機構在管理財務報表的表現糟糕,包括馬來西亞競爭委員會(MyCC)、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MyIPO)、馬來西亞革新機構、大馬學術資格鑑定機構(MQA)、馬來西亞土地測量師局(JURUKUR)、馬來西亞木材局(MTIB)、馬來西亞體育館機構(PSM)、大馬中小企業機構(SME Corp)、國家體育理事會(MSN)、大馬鐵道資產機構(PAK)、國家電影發展局、馬來西亞生產力機構(MPC)、馬來西亞投資發展局(MIDA)和馬新社。
在控制開銷方面,只有國家電影發展局和土地測量局的表現糟糕,其中的主要弱點包括賬目中的余款與手中的余款不符、收據不完整、批准現金券的權限與獲權的人數不符等。
資產和貨倉管理表現糟糕
報告指出,資產和貨倉管理是政府法定機構財務管理中最弱的一環,表現糟糕的包括大馬體育理事會、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聯邦土地發展局(FELDA)、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和馬來西亞革新機構。
當局發現當中原因有政府資產管理委員會沒有成立,針對資產管理有關的報告沒有在指定期限內呈交政府部門,同時也沒有委任負責接收資產的官員。
報告也說,一些法定機構沒有根據條例檢查資產,也沒有通過書面委任檢查資產和貨倉的官員。
報告指出,交通工具的記錄簿沒有更進或更新,添油卡也沒有被官員收好。
另外,在報銷資產也沒依照程序進行,一些已被批准銷毀的資產一直存放在貨倉內沒有處理,或是沒在限期內報銷。
一些因管理不當而遺失或報銷的資產沒有在24小時內向警方投報,也沒有提交資產遺失的最初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