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妻攜子離家 取走2萬財物.夫盼現身面談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越南妻攜子離家 取走2萬財物.夫盼現身面談

黃美娜與兒子黃皓南。
黃美娜與兒子黃皓南。

(關丹19日訊)越南籍妻子帶走4歲兒,還將夫家約兩萬令吉財物取走,其夫報警及向移民局求助外,更懇求妻子現身面談,把兒子帶回家。



住在關丹阿益布爹的男事主黃國龍(40歲,交通局中介)今午向公正黨德倫敦區州議員沈春祥求助時指出,他于2011年通過朋友介紹,迎娶會操廣東話的妻子黃美娜(24歲),兩人婚后與他的父母同住。

他說,妻子今早原本應向任職駕車教練的其父學車,卻要求下午才學車。

“妻子也指兒子發燒,今日需在家休息。”



他說,今早9時許,其父出門后,其妻攜帶兒子、財物等离家。

“我母親早上10時30分放工返家,發現孫子不在家中休息,就到幼稚園查看,老師指兒子今日沒上學。”

妻通過微信留言

他說,鄰人稍后告訴母親,今早9時許,有一輛德士來到其家,車上有一名長髮兼皮膚白晢的女子走入其家,隨后偕同其妻及兒子登車离去。

“母親立即通知我。我返家后,發現自己及母親的1萬2000令吉現金及約5000令吉的金飾品已不翼而飛,家中一個大行李箱也不見了。”

他說,妻子上週借故向其母索取護照,隨后他追問妻子,以取回該護照時,妻子推說被兒子弄丟了。”

“妻子帶走了兒子的大馬兒童卡、我的報生紙及結婚證書,至于兒子的報生紙,則被我藏了起來。”

他說,在發現妻子不告而別后,致電其妻數次,對方起初只推說到朋友家玩,並要他到林明載她們返家。

“下午2時45分,妻子通過微信留言,指自己與兒子身在機場,要离開大馬,並承認拿走家中財物,作為養育兒子費用,非因貪錢,並叫我不用找她們。”

感情很好沒吵架

“她要什么,我就給她什么,我們週三晚還一同到直落尖不叻海邊走走,我真不明白,她為何會攜子离家出走。”

黃國龍指出,其妻婚后是家庭主婦,家人待妻子很好,他每週也給妻子300至400令吉的零用錢。

“我們也沒有限制她交友,她有很多嫁來大馬的越南籍女性朋友,平時她要到朋友家去,我也沒反對。”

他說,婚后5年,妻子曾返回越南的何志明市娘家4次,他有隨行兩次。

“岳母一家也曾到關丹遊玩,我和妻子向來感情良好,也沒有吵架。”

沈春祥則說,在接獲黃國龍的求助后,除了陪同后者到警局報案,也前往彭亨州移民局要求限制黃美娜母子出境,並獲首肯。

“萬一黃美娜真的成功离境,我們會尋求國際刑警的協助,把母子倆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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