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9日訊)“冒充警察劫財劫色和偷車”案;涉嫌強姦案而被判監禁5年的嫌犯死性不改,在服刑期滿后一個月再次幹下強姦和偷車案,最終被捕。
昔加末警區主任卡米爾警監今午說,該名33歲嫌犯于2011年在登嘉樓,涉及強姦一名24歲女子,事后被判監禁5年,直至今年4月5日才服刑期滿獲釋。
“嫌犯獲自由身約一個月后再次幹案被捕,獲昔加末推事庭批准延扣嫌犯長達7天。”
該名男嫌犯于4月28日涉嫌冒充警察,在昔加末巴也浦來扣查一名女子,並載女子到偏僻處,亮出刀子威脅女子就範和施暴。
嫌犯事后搶走受害者的財物逃走。警方于5月8日,在淡邊逮捕嫌犯。
該嫌犯被捕前,也涉嫌偷走當一輛轎車。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76(強姦)、392(搶劫)和397(持械搶劫致傷他人)條文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