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源頭杜絕複製車
甲州陸路交通局針對“複製車”展開取締行動,過去一年半充公108輛“複製車”,並將非法購買“複製車”的車主控上法庭。
許多人仍對“複製車”充滿疑惑,一些人也擔心購買二手車時,不小心買到“複製車”。
不排除一些車主在不知情下買到“複製車”,在當局展開取締行動時才發現自己的車輛是“複製車”,不僅破財,而且還需承受牢獄之災,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勿拖累原車主
單是在馬六甲州,就有百多輛“複製車”被查出,相信在其他州屬,也有同樣的問題,或有更嚴重的“複製車”問題,尤其是雪隆一帶。
陸路交通局必須採取萬全方案,杜絕“複製車”的問題。
所謂“複製車”,是將來歷不明或來自新加坡報廢的車輛,盜用其他車輛的“身分”后,進行註冊。“複製車”的問題不僅影響購買“複製車”的車主,也影響車輛“身分”被盜用的車主。
若“複製車”違反交通規則或超速行駛被下拍照,罰單將寄給車輛身分被盜用的車主,造成白狗偷吃黑狗當災。
檢討作業程序
陸路交通局除了取締公路上的違規車輛,也必須檢討本身的作業是否存有漏洞或有內鬼,調查這些非法“複製車”如何通過陸路交通局註冊。
若陸路交通局一早就堵塞“複製車”的註冊管道,市面上就不會有這么多“複製車”以及受影響的車主。
該局應該保障駕駛人士及車主的利益,聯合反貪污委員會展開調查,揪出該局內鬼和貪官,以一勞永逸解決問題。
取締非法和違規車輛固然重要,然而該局須從源頭做起,杜絕“複製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