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貿消局提控雲數貿案
(新山19日訊)“柔州貿消局提控雲數貿”案,3名被告今早承認無執照經營直銷生意交替控狀,各被判3萬令吉罰款了事。
被告是合夥人,分別是葉俊傑(24歲)、羅文炎(23歲)及許慧儀(28歲)(人名譯音),在辯護律師郭韋傑陪同下出庭認罪。
柔州貿消局6名執法人員于2014年7月10日上午11時30分,到士姑來五福城蘇特拉丹絨8/3路段雲數貿分公司(JBYSLM)調查,發現該公司展示得獎者廣告,並擁有金字塔傳銷的商品和文件。
皆為初犯
3名被告被捕,並在今年1月12日被控牴觸1993年直銷及反金字塔法令27B(1)條文。此條文初犯罰款不少過50萬令吉,但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在交替控狀下,3被告被控于2014年7月10上午11時30分,在沒有合法營業執照,經營士姑來五福城蘇特拉丹絨8/3路段雲數貿分公司JBYSLM),牴觸1993年直銷及反金字塔計劃法令第4(1)條文。
辯護律師郭韋傑向法官海達求情時說,3名被告都是初犯,目前各別從事的職業是零件店店員、保險從業員及自僱人士,每月薪水不超過2000令吉及1500令吉。
辯護律師也說,3人在被捕后也配合各方調查,態度良好,有關分公司在2014年6月25日開業,但在7月10日已結束,希望法官輕判。
3被告聞判后當場繳交罰款,主控官為來自柔州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局的哈菲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