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正在台湾深造,父母决定离婚,女儿是否可以自行决定要跟谁?
⊙萧女士指出,女儿多两个月才满21岁,她和丈夫聚少离多,经过商讨后,双方决定办理离婚手续。
她说,之前与女儿同住,但在去年女儿已飞往台湾继续深造,尽管曾询问女儿意见决定跟随父亲或母亲,当时女儿无法做出决定。
她指出,为了不想把事情搞得复杂,女儿最终决定在毕业后回国继续一个人生活,她想问女儿是否有权利自行选择,毕竟已经长大成人。
★林若辉律师
马来西亚的法律上年龄届满18岁已经是成人,所以事主女儿可自由选择。
一般上,父母向法庭申请孩子的抚养权,是指是无法自行选择的未成年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