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私人幼儿园业者,因疏忽照顾所饲养的狗,造成它们生病和受伤,今日被控罪成,罚款4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
推事莫哈末依兹旺也谕令53岁的被告扎里纳,支付2只狗在兽医局的所有医药费。
控状指出,兽医局执法人员检查扎里纳位于安邦的房屋时,发现2只被疏忽照顾以及脏兮兮的狗,其中一只还受伤。
此举抵触1953年动物法令下的第44条文,一旦罪成,可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向推事求情指出,他一直有妥善照顾狗儿,直至2014年搬至其他地区,但仍有雇用一名保母为狗儿准备食物。
来自兽医局的主控官哈斯亚则促请推事严惩被告,因为被告有责任确保狗儿健康,并非只是提供食物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