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華總總會長丹斯裡方天興發表“讓出嫁女兒祭父母”言論獲迴響,一名身歷其境的華婦投函訴苦,要求伸張正義,並希望社會人士改變傳統,讓出嫁女兒在清明時節到祖墳前上香拜祭!
這名來自彭亨州的陳姓華婦指出,多年來她與姐妹幾人都不斷要求父母讓她們回去祭祖,但都一直不得要領。
她說,其開明的丈夫甚至也公開表明反對外嫁女被禁回家掃墓,結果卻惹來他人責備。
她希望社會人士或長方天興,能在這方面多發表有關正面言論,讓更多出嫁女兒能夠在清明時節回來祭祖,或在已故父母墓前上香。
吁拋開不必要禁忌
這名婦女是針對方天興日前發表並呼籲華社拋開一些不必要禁忌,讓出嫁女兒在清明時節到父母墓前上香拜祭的言論,特別投函方天興表明感謝之余,也一一道出本身多年來向家人爭取不果的無奈與心聲,並希望華社和華總能夠給予必要協助。
方天興對此非常感觸,並同情這名婦女所遭遇,並相信還有更多人都面對同樣的問題。
他再次呼籲華社拋開一些不必要的禁忌,讓出嫁的女兒在清明時節到父母、或是祖墓前上香拜祭。
他說,如果要求一個心安理得,有關家庭也可以根據一些傳統習俗,在徵得家人允許下,同意已經出嫁的女兒到親生父母墓前上香拜祭,讓其一盡孝心。
根據民間一些迄今仍流傳的禁忌,已經出嫁的女兒,在清明時節並不能到親生父母墳前上香拜祭,有關傳統迄今仍然廣為流傳。
方天興:孝順不分彼此
方天興說,在剛過去的清明節,他也接獲不少有關的投訴,包括來自一些華團領袖和婦女組織在內,他們都認為,時代已經不同,而且孝順父母並不能再分彼此,即使是已經出嫁的女兒,也應該獲得到親生父母墓前上香拜祭的機會和權力。
“就個人而言,我本身也知道有這些傳統存在,但我也瞭解,如果有人存有禁忌的話,它還是可以根據一些風水的傳統來糾正的。”
方天興說,任何宗教和傳統習俗都是提倡好人好事,子女孝順父母天經地義,理應獲得發揚,而不應為了一些不必要的傳統而反行其道。
婦女的心聲
“方天興先生:
你好,自我介紹,我姓陳,在今年4月5日早上我翻開報紙一看,這么巧看到“讓出嫁女兒祭父母”,我好開心,方先生非常謝謝你,我們所有做女兒總算有人替我們出頭了。
方先生,我的家就是有這樣事,我每一年都要求回去祭祖,但這么多年來都沒有答覆,直到有一年我的父親終于答應了,我們姐妹幾個人好開心,還商量要在那裡集中,那裡知道最后兩天,我的幾個弟弟反對,還把我們大罵一頓!
我的叔叔馬上去找我父親問為什么要這樣子做,我的父親講不同的故事。方先生,我的父親曾說過不要去老人院,可能怕兒子把他送去,我的媽媽也沒有主見。
當時我聽了很傷心,這么多年爭取又得不到,可是他們兩位老人家要做什么,要吃什么,都叫女兒做。后來一個弟弟又說要去可以,但是不能動東西,這樣去和不去又有什么分別?我做姑姑的還被侄兒侄女說我們是‘牛皮燈籠’(廣東人歇后語,怎樣講都不明白的意思),真是悲哀。
方先生,這故事說不完,我們所有做女兒的希望你能夠協助,多些在報章上作出有關的呼籲,讓所有的父母們改變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