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援引強姦條文 男女嫌犯重新被逮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警方援引強姦條文 男女嫌犯重新被逮捕

男女嫌犯再被警方援引強姦條文重新逮捕。
男女嫌犯再被警方援引強姦條文重新逮捕。

(吉隆坡19日訊)“僱主誣賴女職員偷錢,糾眾暴打和性侵”案;男女嫌犯昨日被警方援引以武器致傷條文申請延扣期滿後,今日再被警方援引強姦條文重新逮捕!



涉案的男女嫌犯於本月17日先後到警局自首,之後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條文(以武器致傷)延扣至今日,他們今日延扣期滿,再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條文(強姦)扣查。

冼都警區主任姆魯沙米助理總監指出,2名嫌犯被“重新”逮捕後,會被帶往法庭申請延扣。

他說,受害者聲稱事發時女嫌犯是使用OPPO手機拍裸照,但警方至今仍沒尋獲該OPPO手機。



他說,女嫌犯前日到警局自首時,警方只在她身上起獲一架三星智能手機,且聲稱沒有OPPO品牌的手機。

他說,2名受害者昨日到警局進行認人程序時,指出2名男女嫌犯就是糾眾暴打和性侵她們的業者未婚男女。

2名女受害者李小姐與陳小姐聲稱非法網座賭博業者夫婦為了“填數”,誣賴她們與另一名女職員偷錢,甚至還把她們囚禁在宿舍。

2女職員指控遭施虐

此案於本月8日凌晨3時至晚上9時,在位於甲洞地區的宿舍發生,期間她們不但被人利用電擊棒和蚊油罐傷害,其中1人更被糾眾打傷和性侵犯。

其中一名女職員被屈打成招,答應還錢後獲釋;2名受害者被囚禁長達18小時,假意妥協並從私人銀行戶頭轉帳1000令吉至僱主的銀行戶頭,同時被迫簽下“還錢協議”和承諾不報案後才獲釋;兩人逃脫後,前往警局報案及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求助。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