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侍應生扮韓國闊佬,以120萬元(360萬令吉)“肉金”誘惑中國男子到酒店玩“性虐”,用籐條鞭打又用煙蒂火燒身,之后更稱“很滿意”,冒簽父親支票開出136萬元(408萬令吉)“酬勞”。
案發2014年5月18日,地點是勞明達街的一家廉價酒店。被告林繼傑(42歲),案發時當侍應生,他被控欺騙、偷竊支票簿和冒簽支票三罪。
受害人是一名28歲中國籍男子,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洩露他身分的資料。被告今早認罪,等待裁決。案展5月24日再度過堂。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前兩天在互聯網上登廣告,尋找18歲至45歲的男子加入“娛樂圈”為男客戶提供“特別服務”。
案發前一天,受害人回應被告的廣告,並將通過微信和被告取得聯繫。被告自稱“黃先生”,要求受害人將照片發送給他。
收到照片后,被告宣稱他有個韓國闊佬客戶願意支付120萬元酬勞,找人到酒店玩“性虐”,讓他鞭打及用煙蒂燒身等。
受害人為了賺錢而接下“生意”。隔天5月18日凌晨大約1時30分,被告假扮成韓國闊佬,在芽籠和受害人會面。
兩人“交易”完成后,被告稱很滿意受害人的服務,拿出支票開出136萬元給受害人。
受害人隔天到銀行兌現支票,被揭發簽名不符。他被當作涉嫌欺騙而驚動警方,才說出支票的來源,揭發被告的行徑。(人名譯音)
忍痛裝出很享受
屁股被鞭、身體被燙……,受害人還要裝作很享受的樣子。
被告和受害人在芽籠會面后,到勞明達街的廉價酒店開房“交易”。
在酒店房間裡,被告用3根竹料籐鞭鞭打受害人的臀部,接著更用點燃的煙蒂“火燒”受害人的身體。
被告說如果受害人表現好,能滿足他,他的酬勞將從120萬元增加到136萬元。
受害人看在錢的份上,強忍痛楚,還裝出很享受的樣子來滿足被告。
酬勞沒了賠上開房費
百萬酬勞成泡影,受害人還被騙支付開房費。根據控狀,被告以120萬元的酬勞,將受害人騙到酒店與他開房玩“性虐”。受害人不疑有他去到酒店,與被告開房,開房的75元(225令吉)費用是受害人支付。
另一方面,被告也在5月17日晚上大約11時,偷走父親的支票簿,之后在與受害人完成交易后,冒充父親簽名,開出一張136萬元的支票,因此被控偷竊和冒簽兩項罪。
受害人企圖兌現支票時,被告父親的存款也沒有136萬元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