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大馬華裔青年性侵小自己6歲的外甥女被控,外甥女竟不計前嫌為舅舅寫求情信表示已原諒他,自己也有錯,求法官輕!
22歲的被告案發時在一間超市當包裝員,面對3項控狀,指他在2011年至去年1月間,非禮並性侵他的外甥女。
外甥女目前15歲,是一名中學生,案發時未成年。為保護外甥女身份,媒體不得公開足以洩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姓名。
被告昨認罪后,案展下月22日下判。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1年與二姐一家人同住,與外甥女和外甥同睡一間房。被告一次趁當時只有10歲的外甥女熟睡時,鑽進對方被窩,非禮外甥女私處。
可判入獄最長10年
他過后變本加厲,去年1月兩次性侵外甥女。
被告事發時,與二姐、外甥女和外甥同睡一間房,在二姐與外甥熟睡后,用手非禮外甥女私處再性侵她,外甥女沒拒絕,去年3月,少女向學校輔導員咨詢感情問題,揭發被告罪行。
控方透露,被告當時已有女友,並有活躍性行為,但濫用家人給予他的信任犯罪,求法官判他坐牢21至24個月。
外甥女為被告寫求情信,說已原諒他,並表示自己也有錯,已吸取教訓,求法官給予被告輕判。
性侵罪若成立,每項可被判入獄最長10年並罰款。
相差6歲兒時玩伴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從小便由二姐和姐夫照顧,兩人將他視如己出。
律師說,被告與外甥女年齡只差6歲,兩人從小玩到大,關係多過像玩伴。
律師也說,被告從小便由二姐和姐夫照顧,兩人將他視如己出。他們昨午也出庭,以示支持。
律師說被告與外甥女兩人當時年輕不懂事,求法官判被告坐牢20個月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