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区主任:若引发病痛 误食“口水榴梿”可报警
独家报导:吕嘉敏
(吉隆坡20日讯)“若有民众怀疑误食“口水榴梿”,可到警局投报。”
针对网络疯传榴梿摊小贩在盒装榴梿吐口水事件,鹅唛警区主任阿里阿末助理总监接受《中国报》电访时指出,该名疑吐口水在榴梿上的员工尚未现身警局助查。
他说,由于榴梿摊老板与该名疑吐口水在榴梿上的员工仅相识5天,故并不知道员工背景及住处,只知道后者在斯里鹅唛花园租下一间房间。
他说,警方目前没有接获任何投报,并呼吁若民众误食榴梿后,引发病痛,可到警局投报。
“该名员工一天可获50令吉的薪酬,因尚未逮捕他,故无法得知其是否有合法的工作准証及护照。”
另一方面,雪州总警长拿督阿都沙马今日出席在雪州警察总部举办的自愿警察佩戴肩章仪式时召开记者会指出,警方已传召档口老板到警局录取口供,目前正寻找该名疑吐口水在榴梿上的员工下落。
榴梿小贩在包装榴梿果肉时,往每盒榴梿吐口水后,才包上保鲜纸的照片在网上疯传,警方相信男子只是在赶果蝇,并非吐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