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區主任:若引發病痛 誤食“口水榴槤”可報警

獨家報導:呂嘉敏

(吉隆坡20日訊)“若有民眾懷疑誤食“口水榴槤”,可到警局投報。”

針對網絡瘋傳榴槤攤小販在盒裝榴槤吐口水事件,鵝嘜警區主任阿里阿末助理總監接受《中國報》電訪時指出,該名疑吐口水在榴槤上的員工尚未現身警局助查。

他說,由于榴槤攤老闆與該名疑吐口水在榴槤上的員工僅相識5天,故並不知道員工背景及住處,只知道后者在斯里鵝嘜花園租下一間房間。

他說,警方目前沒有接獲任何投報,並呼籲若民眾誤食榴槤后,引發病痛,可到警局投報。

“該名員工一天可獲50令吉的薪酬,因尚未逮捕他,故無法得知其是否有合法的工作准証及護照。”

另一方面,雪州總警長拿督阿都沙馬今日出席在雪州警察總部舉辦的自願警察佩戴肩章儀式時召開記者會指出,警方已傳召檔口老闆到警局錄取口供,目前正尋找該名疑吐口水在榴槤上的員工下落。

榴槤小販在包裝榴槤果肉時,往每盒榴槤吐口水后,才包上保鮮紙的照片在網上瘋傳,警方相信男子只是在趕果蠅,並非吐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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