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君萬:缺意識難配合 垃圾分類應延後執法

(馬六甲20日訊)民行哥打拉沙馬那州議員賴君萬促請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延后推行即將在6月1日落實的強制垃圾分類執法行動,直至民眾的意識提升至一定的程度。

他說,政府從去年9月開始強制住家分類垃圾,並將于今年6月1日執法,對于沒有進行分類的人,可被罰款50至500令吉。

他指出,再過10天就是執法期的開始,這已引起民眾的擔憂,因大部分仍無法掌握垃圾分類而擔心受罰。尤其住在組屋的居民,因居民普遍意識不足或面對技術問題,難以配合。

賴君萬今日巡視哥打拉沙馬那烏達瑪組屋的垃圾分類欄時,對記者如是指出。

多組屋僅一個垃圾分類欄

他以哥打拉沙馬那烏達瑪組屋為例,該花園有多座組屋卻只有一個垃圾分類欄,居民也缺乏這方面的意識,在執行垃圾分類上並未見顯著的效果,甚至可說是失敗的計劃。

他認為,在許多先進國家,垃圾分類的教育是循序漸進的,所需時間可能要10年,但大馬卻要在9個月內看到成效,這是十分倉促。

“當局在推動這項計劃時,應以獎勵來取代罰款,因為施行罰款只會造成反效果,並且加重人民的負擔。”

他建議當局與私人機構配合,鼓勵民眾將可回收的電器及物品,送到指定的回收場,以換取金錢或日常用品,如此相信將可達到更好的效果。

一同出席記者會者,包括賴君萬政治秘書黃志成及選區主任劉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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