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治振:看喜劇不能笑

隔壁鄰居馬媽媽在廚房燒菜,兒子馬小明在客廳看周星馳和Running Man,忍不住放聲哈哈大笑,這時馬媽媽手握鍋鏟悠悠說:“馬小明,罰你3年不準出門!”

What?這是什么荒唐的故事,看喜劇竟然不能笑?!——移民局證實新措施,凡是嘲弄和譏笑政府的人士,皆可被禁出國3年;慘了,偏偏馬來西亞盛產笑話,3年內東京、曼谷、首爾等地通通不能去,這下要大家怎么辦啦!

咦,搞不好部長又會跳出來緩頰說:“沒關係啊,馬來西亞也是旅遊天堂,政府的新措施還能促進本地旅遊,刺激內需呢!”

部長和移民局總監紛紛闡明,護照由政府頒發,政府有權禁止任何人出國。一句“政府有權”,謔浪笑傲統統閉嘴!不乖休想踏出家門!

新措施首當其衝的一定是以政府笑話當飯吃的反對黨領袖,再來就是社運分子、新聞工作者和廣大網民了——笑過政府合法化mat rempit飆摩哆,禁!笑過副揆讚首相夫人是零缺陷完美女人,禁!笑過阿班迪指納吉在26億門清白無罪,禁禁禁!

如果真的認真實施這項政策,想必機場關卡一定人滿為患,把移民局搞得這么忙,實在可笑……等等,請咬緊牙關憋笑,小心被禁!

如何定義?

現在的問題是,該如何定義“嘲弄、譏笑或詆毀”?如果只是合理化政府容不下異議,這般做法簡直和“犯罪者無罪,洩密者罪大”的謬論沒兩樣,就像不願面對現實的鴕鳥,難道不貽笑大方嗎?

民主自由當然也需節制,就像希望首相坐在墜毀的直升機,如此人身攻擊和散播仇恨的詛咒就實在要不得;反觀若政府只是不爽被罵而發禁令,無疑是戲謔民主和踐踏人權的無限上綱。

人民的批評和嘲笑多半夾帶監督政府的恨鐵不成鋼,誰不希望天天高喊大馬Boleh,為國光榮驕傲?如果人民只能點頭稱是、拍手喝彩好棒棒,這樣的反智國家才真的是沒救了!

──(普通組記者)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