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杨富闵笔下的花甲小时代
特约:张斯翔
我曾经以为自己能写小说,但我到了31岁的某一个下午,如往常一般从学校骑着我全白色脚车回家的路上,经过罗斯福路上那摊土耳其沙威玛的那一霎,脑子里就突然毫无前后连贯思路,也没有一个远近原因。我突然觉得,得认清自己并不是一个能写好小说的人。
我的脑子里,常会突然跑过一段叙述,或者一个场景,一小段情节,但它们总是直挺挺杵在那里,并不会自己生根发芽,长出其他枝枝节节来。写小说的人总说,情节和人物会在小说中活起来,有时候发展下去,走势连身为作者的他们都管束不住。
但这样的情况,我只在写论文的时候遇过,小说却是怎么也长不出来。我想我该认清,或许我不懂写小说,然后,开始羡慕这些能写小说的同侪朋友们。
接地气的台客小说家
杨富闵在学校小我一届,但因为系所不同,也就从来不论资排辈说什么学长学弟。和他共事多了,有时候还不得不承认,自己其实正吃力地跟上他的思路。
他想事情非常灵活,讨论事情总能从我还没想到的方向横刀切入。可二十几岁的他,在我眼里还是得直接地说一句,是乡土的;换句话说,就是不够时髦。
他语速很快,而话语中常会出现各种闽南方言的乡间俚语,浑身上下给我的感觉就是有点“台”,但这不是那种金头发花衬衫金链子的土台客,而是一种浓浓乡土气息的味道。若套句中国时兴的用语,他这就是十足十的“接地气”(他其实很重视台湾自主,用“对岸”的语言形容他,不知他知道后会有什么反应?)他的人如此,小说也是如此。
建构一套私我历史
杨富闵的小说里,很多时候都会看见他自己的存在。我总惯于给自己找些理由,生活在城市中的小孩,其实生活中并未有过什么波澜,更没有各种有趣的童年风景。整个家族几乎可以说是最俗气的商人世家,总让我羡慕起杨富闵在小说里表现的那些,他可能拥有的童年、故乡,神奇的祖父母,特别的亲戚,从而让他笔下的人物个个鲜活,每段故事都那么有个性。
我曾跟他说过,到了21世纪,或许年轻写作者真的错过了大时代,但也许正因为错过了大时代底下,那种为了一段恋情而作的滂沱式书写,反而开始低头恋恋自己成长的土地,并且用最接近现实的语言,铭刻他们自己的“小时代”。
也许其中有不少此时当下的共同记忆,限制了他的深入阅读,但却在同代人之间,建构起自己的一套私我历史。而这“小时代”,在他的键盘下,建构在虚构的网络世界中,有人称他为“后后乡土”的“宅版王祯和与黄春明”。但我认为他不是为了写乡土,而是因为他的故事就站立于乡土之上,这可能正是一种“台湾之子”的书写形态。
这样的孩子,也许和台湾曲折的历史一样,还没来得及成长,却早就是花甲之年,可活力不减少年,仍旧澎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