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入圍台灣金曲獎男歌手,很多人的第一個反應是“我的天啊?”,就連台灣媒體都用“跌破眼鏡”來形容。
黃明志一出道,便瞬間爆紅,不只是一首《麻坡的華語》,更重要的那首改編國歌的《我愛我的國家》,鬧得滿城風雨,成功搶占新聞頭條,是汪峰學也學不來的。
之后,畢業返國的紀錄片《我要回家》,再到粗口歌《吶》、丘老師、大鬧國能等舉動,捉住了最敏感和最Hit的課題,招招擊中要害,步步驚天動地。
這裡把國家罵到不留余地,那裡把15Malaysia拍得感人流涕;可最后電影還是被禁、人也被告,就連上個庭也可以很Drama,一下子胃痛缺庭, 轉個頭再闖TNB,一下子頭低低很落漠、轉個頭手舉高罵主控官為于什么?
黃明志一路走來,罵他的人可能多過喜歡他的人,尤其不喜歡他作品低級,不喜歡他做事似做秀,不喜歡他拿別人博宣傳、不喜歡他……
正如陳奕迅唱的:“你當我是浮誇吧,加幾聲噓聲也不怕/似木頭似石頭的話得到注意嗎?”
我們的身邊,人才很多,但伯樂很少,不是每個有才華的人,都能遇到伯樂提拔,很多時候若不自己爭取,機會可能永遠只掉在別人腳下。
不喜歡黃明志用爛招搶出位,卻不得不承認他是有才華有創意的,他的努力、毅力和堅持也值得欽佩,況且沒有爛招哪有今天的入圍機會。
天生沒有梁朝偉的電眼,也沒有宋中基花美男的基因,不是富二代也不是明星二代,沒有鬼點子、沒有話題性,何時才能引人注意,搶先別人闖出一片天?所以,再不喜歡黃明志,倒還是希望他能把金曲獎捧回來,用麻坡的華語說感謝詞!
──(柔州副採訪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