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嘉茲蘭:觸犯法律才禁出國 瑪麗亞陳不滿可入稟



■努嘉茲蘭自嘲週二因瑪麗亞陳被禁出國事件,而成“紅人”。

(新山22日訊)針對淨選盟2.0主席瑪麗亞陳被禁出國事件,內政部副部長拿督努嘉茲蘭指出,對方若不滿,可就此事入稟法庭,並重申對方被禁出國,主因是觸犯法律。

他認為,相關者不該對此事妄下定論,直指是政府的錯,實際上,國內有許多人因各原因如貸學金未繳清和破產等而被禁出國,並非只有瑪麗亞陳一人被禁出國。

努嘉茲蘭昨晚出席與埔萊區華裔青年社團(商業、教育及慈善)交流會及柔南區單親媽媽協會“購買文具”給單親家庭子女運動主持啟動儀式時,這么指出。

努嘉茲蘭在活動上,自嘲週二因瑪麗亞陳事件,瞬間成為“紅人”,原本他不想多言,但還是有很多人不了解實情,所以他才對此事發言。

他說,瑪麗亞陳為淨選盟集會的籌委會成員,而淨選盟集會于2007年和2010年舉辦的集會都屬違法活動。

非因批評政府

“政府于2012年制定和平集會法令,允許民眾遊行集會,但舉辦集會與遊行活動需2週前申請,但淨選盟3.0和4.0集會沒有作出申請。”

他說,政府限制瑪麗亞陳出國,主因是對方觸犯法律,非因她批評政府。

努嘉茲蘭說,他擔任公賬會主席時,曾被很多人稱讚他敢言,即使身為國陣一員,還是勇敢批評政府,而他當時只是秉持職責行事,如今他轉換工作為內政部副部長后,依然堅持履行職責,即維護國家安全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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