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建第三大桥免收费 槟政府寻求中央批准
(槟州22日讯)槟州政府将于下周致函工程部,寻求中央政府批准兴建从新关仔角连接峇眼亚占的第三大桥,以取代海底隧道,若能成事,将考虑不征收过桥费。
槟州首长林冠英说,即使州政府是自费兴建有关大桥,但从过去经验,要获得中央政府回应兴建第三大桥一事并非容易。
“前朝国阵政府过去已把兴建连接两岸大桥的权力交给中央政府,州政府往后要建设任何大桥,就必须寻求批准,但海底隧道不在此例。”
中央没理由拒绝
“有鉴于此,州政府被迫选择费用更高的海底隧道,经费将是建一座新桥的一倍或以上。若工程部长批准兴建第三大桥,那就不需要海底隧道。”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海底隧道成本为37亿令吉(公开招标),而一座新桥成本约18亿令吉,后者可省下约20亿令吉。省下来的费用,可用来抵销过桥费。
他说,州政府从未在现有的道路与桥上强加任何过路费,唯曾建议若要收费,不能直接影响现有两座大桥的生意。
“希望能够批准由州政府自费建造第三大桥,看看这座新桥是否能完全没有收费站。”
他说,要是州政府无法做到第三大桥免收费,国阵可用无能及空口承诺来打击州政府。
他认为,中央政府批准州政府兴建第三大桥,并不需要负上任何成本,所有经费将由州政府自行承担,中央政府没有理由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