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3日訊)甲州前首席部長丹斯里阿都拉欣淡比仄因在社交媒體面子書和推特,發佈雪州王儲東姑阿米爾叛教言論貼文,而被控煽動罪名;高庭擇定此案于9月20日至23日審訊。
承審法官瑟拉末雅亞聆聽主控官莫哈末杜蘇基副檢察司的要求后,擇定審訊日期。
莫哈末杜蘇基透露,控方將傳召10名證人,不過被告辯護律師阿末阿爾哈迪指出,辯方尚未確定人數。
被告是于去年10月被控煽動罪名,但否認有罪,獲准以7000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外。
控狀指阿都拉欣淡比仄在去年9月25日上午8時,在莎阿南默斯迪卡王宮,使用本身面子書賬號,發表一則有關東姑阿米爾改信天主教的貼文,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c)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1)條文下被治罪。
至于交替控狀,則指被告在相同地點和時間,發表同樣的貼文,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條文下被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