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分子和网媒涉诽谤林冠英 上诉得直无需赔30万
(布城23日讯)1名社运分子和1家网媒今日成功在上诉庭,推翻高庭在槟城首长林冠英起诉他们诽谤案中,需赔偿30万令吉的裁决。
这意味着,答辩人上诉得直,无须赔偿30万令吉给林冠英。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密苏丹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认为,相关报导的写法语气温和,并不含有诽谤意思;法官同时也没有谕令任何堂费,另二司为拿督林添钻及拿督扎巴丽雅。
林冠英因“今日自由大马”(FMT)于2013年12月6日刊登一篇题为“非政府组织说:林冠英已失败”的报导,内文引述林倬生在当日召开记者会发表的谈话,指林冠英允许拆除古蹟及历史建筑,以让路给高楼发展计划,也允许自然古蹟如湖内山及豆蔻村被摧毁。
起诉人认为报导对他构成诽谤后,于同年12月11日发出律师信,并在之后展开诉讼,把林倬生、“今日自由大马”、撰写报导的记者阿迪山卡,分别列为第一、第二及第三答辩人。
林倬生也是“市民醒念团”顾问,他在庭外受访时,对于上述的裁决感到欣慰。
“我做的都是为了槟城好,我是无党派的,我是为了槟城的自然古蹟,而非针对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