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众暴打和性侵员工案 男女雇主控抢劫伤人
“雇主诬赖女职员偷钱,纠众暴打和性侵”案落网的一对男女,今日一同面控伤人兼打抢罪名,他们皆不认罪,各获准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
2名被告为女雇主陈茱莉(29岁)及男雇主陈兴连(34岁)(皆译音)。
此外,男被告今日也面对另2项以武器致伤控状,他同样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
控状指出,2人被控在今年5月8日凌晨4时30分,在甲洞Fortune Avenue公寓某单位,一同抢劫兼致伤一名女受害者陈依依(译音,24岁)。
控状指2名被告强迫受害者进行网上转账,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兼伤人),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或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