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企图谋杀军人 两兄弟不认罪禁保释
(马六甲23日讯)涉嫌殴伤军人及企图弃河杀人灭口案的两兄弟及为兄者妻子,今日在企图谋杀及教唆罪名下被控上法庭时,皆不认罪,案件定于6月24日过堂。
法庭不准两兄弟保释,为妻者则获得由两名担保人以1万5000令吉保外。
此案首被告莫哈末沙查里(34岁,军人)及次被告莫哈末沙哈布丁(26岁,厨师),被控于今年4月17日凌晨12时50分,在双溪乌浪柏如那某花园单位内,被发现殴伤26岁的莫哈末达勿,而此举有可能导致后者死亡,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下宣读。
第3被告努莱妮(27岁)被控于上述时间及地点,与另4名尚逃逸中的人,殴打上述受害者,同时,串谋将受害者弃置在森美兰州的双溪迪文河里,触犯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可在相同法典第307条文下宣读及受处罚。
3人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10年及罚款,若此行动导致受害者受伤,可坐牢高达20年。
此案受害者是来自双溪乌浪军营第11特别行动团的指挥官。
3人在聆听控状后皆不认罪,代表律师莫哈末法米代3人求情时说,3人于4月15日拿假返回吉打家乡,加上首被告没手机,对此案毫不知情,直到3人于5月7日返回军营时才被警方逮捕。
不过,依法希茹副检察司指3人是在事发后潜逃,警方于5月14日在森美兰州逮捕被告,因此,代表律师所说的返乡理由并不属实,希望法庭不让被告保外。
莫哈末法米基于第3被告必须照顾3名4岁、8岁及10岁的孩子,希望法庭允许被告保释。
法官诺玛依斯迈定6月24日过堂,只允许第3被告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