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當今大馬”誹謗 勞勿澳金礦公司敗訴

(吉隆坡23日訊)高庭今日裁決,勞勿澳洲金礦私人有限公司起訴網媒“當今大馬”誹謗案敗訴,諭令起訴人支付5萬令吉堂費。

承審法官拿督羅絲奈妮接納答辯人在答辯書中,提出的受約制特權(qualified privilege)為抗辯,即“雷諾茲特權”(Reynolds privilege)以及中立報道特權(neutral reportage privilege)。

“因此,答辯人的報道並沒對該公司構成誹謗,對公司的惡意沒有獲得證實;我基於上述理由,認為起訴人對於答辯人的索賠應該被撤銷。”

在長達37頁的判詞中,法官也要求起訴人支付5萬令吉堂費給答辯人。

勞勿澳洲金礦私人有限公司在2012年9月入稟高庭起訴兩家網絡媒體誹謗。

該公司聲稱,網站所刊登的文章,足以構成誹謗及影響該公司的業務,並否認勞勿武吉公滿村民是因為金礦廠使用氰化鈉(俗稱山埃)而患病,導致健康受損。

該公司在訴訟中把持有“當今大馬”網站的MKiniDotcom私人有限公司、記者李永傑、王德齊和陳維特(譯音)列為答辯人。

此外,“當今大馬”總編輯顏重慶在庭外指出,他對這項判決感到開心,並感謝代表律師們為“當今大馬”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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