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茲魯卡立:廢除死刑

在3月份,3名謀殺案死囚被當局“悄悄”和“匆匆”執行了死刑。行刑兩天前,家屬才接到通知,當局要他們最后一次去探望死囚及做好后事的準備。死囚自己呢,則是在行刑前一天才受通知。

大馬監獄局不會在執行死刑之前或之后發出公告。如此做法,有違執行死刑的世界標準。我毫不客氣的說,當局沒有必要如此殘酷不仁,這是令人難以承受的,尤其對死囚的家人而言。

根據大馬監獄局的數據,全國已被問吊的死囚超過千人。3月的死刑執行,是2013年來的第一次。在政府和公民社會針對廢除死刑進行討論的當兒,政府有必要馬上暫停執行死刑。

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對廢除死刑的需要,表達了他的看法,他認為,死刑的強制,往往限制了法官在下判時的仲裁空間,法官應該具有要判犯人進監牢或上絞台的選擇。很有可能,隨著總檢察長發表聲明,死刑會走入歷史。

死刑並無震懾作用

政府三番四次提過,準備廢除刑事法律內的死刑,對此,我們應該支持政府。也許,廢死會有阻力,因為有人認為,死刑有遏阻嚴重罪案的作用,堅決反對廢死。然而,真相卻是相反的。事實證明,死刑並無震懾作用,無法有效遏阻它所要遏阻的嚴重罪案。

死刑的支持者,迷信死刑可以減少謀殺案、強姦案或其他嚴重罪案。真個要辯論起來,大家可以說個沒完沒了。

死刑,對因為貧窮和社會不平等而衍生的社會問題來說,只是個簡單但危險的應對方式。人們以為,以牙還牙是對受害者的彌補,殊不知,它只是把痛苦擴大到死囚的家屬身上。

試著體會有關3名死囚家人所承受的精神痛苦和困難處境。司法懲罰了死囚,卻對無辜的家屬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傷害。

我們必須廢除死刑。從前,奴隸制度受到一些宗教的允許,並曾在馬來西亞實行,如今它已被現代所淘汰;死刑也應該被廢除。

一個很好的理由是,全世界三分之二國家已經廢除死刑或停止執行死刑。馬來西亞是世界上18個還有死刑的國家之一,對謀殺案、販毒、非法藏有軍火及向元首宣戰等罪行施以死刑。

死刑真的能夠遏阻嚴重暴力罪案,如謀殺案嗎?

答案是否定的。沒有任何研究證據顯示,死刑比冗長的監禁有效的遏阻罪案。更甚的是,有實施死刑的國家罪案率或謀殺案率,不會比沒有實施死刑的國家低。顯然的,罪犯不會因死刑而卻步。

研究證明,加重刑罰並不能有效加強阻遏效果。換言之,死刑並沒有收到所要的效果。

死刑的執行,也該考慮到法律的完善程度和正義的履行。眾所週知,法律難免都有失誤,所以才會提供上訴程序。如此一來,死刑的存在,就可能造成無辜的人枉死。死刑執行之后,人死了不能復生。死囚可不能在死后提出上訴。

政府廢死的努力是必要的,也耗了很長時間。我們必須全力支持這個建議,確保死刑最終被廢除。政府要繼續努力,讓廢死成為事實。它得修訂刑事法律,並確保國會議員給予支持,一起讓死刑被丟進歷史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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