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病重而过世,留下的双层排屋单位可否改为养女的名字呢?
⊙邓小姐指出,双亲在10年前车祸身亡,母亲离世前委托好友照顾她,因此她在小学六年级即跟随养母生活,至今已有15年。
她说,养母体弱多病,因此曾口头承诺将双层排屋转为其名下,可是却在立遗嘱前离世。
欲询问,基于邓小姐并非养母的亲生女儿,试问她是否可为房屋单位进行转名手续呢?
★林若辉律师
事主必须确认养母生前是否有进行领养手续,以在事主的报生纸的母亲栏位改为养母的名字。
如果领养程序办妥,事主就可为房屋单位进行转名手续,相反的,若没有,事主就失去了法律定位而不受承认,因此无法办理转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