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償命 青年坦然面對死刑
(麻坡24日訊)“匪砍魚販,兄死弟傷”一案,被控謀殺傷人罪的巫裔青年,今日在高庭被判死刑。
幹案時31歲的無業被告赫曼莫哈末阿敏,兩年前在峇株巴轄巴剎路持刀搶劫一對年邁的華裔魚販兄弟,並蓄意致死楊天賜(71歲)及致傷楊天岳(61歲)。
被告今早被判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另一項傷人控狀則被判處10年監禁,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被告聞判時坦然面對,木無表情,家屬也未到法庭,其代表律師維傑表示將向上訴庭上訴。
傷人罪判監10年
麻坡高庭司法專員加米爾宣讀判詞時說,被告手持武器,蓄意殺害沒有反擊能力的71歲死者,因此罪名成立,罪該絞刑;而被告另一項傷人罪,被判坐牢10年。
首控狀指被告在2014年9月11日晚上9時至9時30分之間,在峇株巴轄巴剎路一間住宅,蓄意致死楊天賜(71歲),抵觸刑事法典302條文。
次控狀指被告在同樣的時間和地點,以長刀蓄意致傷楊天岳(61歲),抵觸刑事法典326條文。
此案主控官為阿米拉副檢察司。
案情顯示,住在峇株巴轄公市旁雙層店屋樓上的魚販兄弟楊天賜及楊天岳,事發當天遭持長刀的匪徒破門行竊,當時在客廳唱卡拉OK的楊天賜遭匪徒猛砍,失血過多當場不治;弟弟楊天岳則被劫匪嚴重砍傷頭部和雙手。
涉案男子被捕后,于同年9月25日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