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佩妮:兼听则明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余佩妮:兼听则明

移民局日前说,“诋毁或嘲笑政府”的国人,将禁止出国3年;在国外被发现这样做的大马人也会有同样下场,即返马后3年内,不再有机会出国。



看到这个新闻者,一般反应都认为马来西亚在开倒车。在一个声称有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国度,竟然还有这样的法例,着实匪夷所思。

人们最大的疑问是,政府如何定义“诋毁”和“嘲笑”政府?批评与“诋毁”及“嘲笑”往往只是一线之差,政府如果真要贯彻和严格实行这个新措施,首先必须好好向人民解惑。

有滥用权力之嫌



笔者并不反对政府以合理的理由,例如防恐、对付涉及严重罪案犯法者,来禁止国人出国,但如果用以对付政敌,便有公器私用滥权之嫌。

无论是现代政府或古代明君,都明白接受批评的重要性,批评政府和朝廷都是人民应有的权利。

古代朝廷如果广开言路,必有贤臣进谏,进而广聚民心;不愿接受谏言的君主,往往都刚愎自由,劣绩斑斑,最后遭推翻,被其他人取代;在这个事事讲求民主的时代,接受各路批评,更是现代政府必须具有的胸怀。

当人们不再批评某一个人时,事实上,这个人已没有进步的空间,只是固步自封,不能再向前踏出一步,这又如何去修正不足?

一个人若把批评视作嘲笑,是因为没有信心,用在国家和政府亦然;有信心者何惧他人批评?只有缺乏信心者,才会害怕他人批评。

政府对“嘲笑”如此敏感,是没有信心的表现?其实,若能良好施政、推行利民政策,人民会给予认同和支持,政府也就有了信心。要知道,在互联网影响力无远弗届的今天,拒绝接受批评和意见的政府,难以得到民心。

广受爱戴的政府必不会害怕被人“嘲笑”和“诋毁”,心清则明的人民,心中会有一把尺来度量政府的表现。

批评有别于抹黑和造谣;即便是有人蓄意抹黑和造谣,政府也应循司法机关来对付他们,而不是根据“个人喜好”来发令,否则难以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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