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瑟尼:有條件認同吉獲賠 憲報上頒布集水區
(檳城24日訊)檳州供水控股有限公司及檳州供水機構總執行長拿督傑瑟尼說,該機構及檳州政府認同中央政府應給吉州政府賠償,作為維護蓄水區的付出,前提是吉打州需先在憲報上頒布烏魯慕達集水區。
他強調,該機構及檳州政府認同上述吉州大臣的建議,只因為一個原因,即“為了380萬名北馬人民的利益,將烏魯慕達集水區在憲報上頒布及保護該集水區”,而非其他原因。
不過,他反對吉州大臣有關“檳州應支付吉州政府生水費”的建議,並提出8大理由。
傑瑟尼今午出席檳州供水控股有限公司第16屆常年大會後,在記者會上受詢時,這麼指出。其他在場者包括檳州首長兼檳州供水機構主席林冠英、該機構董事兼檳州第二副首長拉馬沙米,及董事兼檳州行政議員林峰成等人。
盼儲水量達60%
傑瑟尼說,在憲報上頒布烏魯慕達集水區,不只對檳州有好處,對玻璃市及吉打州的水供也一樣有好處。
他也指出,截至今日,亞依淡水壩及直落巴巷水壩儲水量為50%,主要供水給慕達河的貝里斯水壩及慕達水壩,儲水量則分別是29%及32%。
“我們希望亞依淡水壩及直落巴巷水壩的儲水量,可達到60%的安心水平;以及貝里斯水壩及慕達水壩能達到50%儲水量。”
另一方面,林冠英說,檳州供水機構在2015年的稅後盈利為3800萬令吉,比2014年的2476萬令吉增加1324萬令吉或53.5%。
他說,該公司已連續13年支付股息予股東,並宣佈在2015財政年派發全年7.5%的股息予股東。
去年售水營業額增至3億
林冠英指出,檳州供水控股有限公司的2015年的售水營業額約3億令吉,比起2014年的2億6102萬令吉提升15.06%。
他指出,若加上其他營運收入及利息收入,扣除營運成本及行政開銷後,稅前盈利是4477萬令吉。
他也宣布,股東大會剛批准派發4%終期股息,總額是662萬令吉。
孟光水壩延遲一年完工
傑瑟尼說,能源、綠色科技與水源部已通知檳州政府,原訂本月完成的孟光水壩擴建工程,將延遲一年完成。
他說,中央政府早前已承諾,一旦在擴建工程期間,檳州發生乾旱,中央政府將協助。
這項耗資12億令吉的擴建工程,是在2011年展開,擴建後規模將比之前大3倍,面積將是亞依淡水壩的27倍。
檳州不應支付吉州生水費的8大原因
1.慕達河位於檳州及吉打州的邊界,但這兩州並非兩個國家,都一樣對大馬的國內生產總值作出貢獻。
2.在1973年,大馬第二任首相敦阿都拉薩推介“慕達河計劃”(Sungai Muda Water Scheme),自此之後,檳州就是用本身的設施及承擔成本,向州內的慕達河取水。
3.在1985年,國會進行一項有關吉打及檳州邊界重新劃定為慕達河中部時,吉打州同意讓檳州從慕達河中取水,當時並沒提及任何收費。這項保證也是中央政府“慕達河計劃”,向1973年亞洲發展銀行申請貸款的先決條件。
4.慕達河是天然河流,和柔佛用水泵和水管運輸水源到馬六甲,馬六甲才需要付費給柔佛的情況不同,吉打州並沒有用水泵輸水給檳州。
5.吉打已興建數個水壩以輸水入慕達河,不過貝里斯水壩及慕達水壩輸入慕達河的水,主要是讓吉打州的14個濾水站及6個灌溉取水點取用,檳城只取用其餘流入大海的水源。
6.檳城已從慕達河取水43年,不過都是取用吉打州處理廠及灌溉取水點的下游的水源;檳城的取水方式也不曾影響吉打州取用上游水源。
7.慕達河並非屬于吉打州。聯邦憲法第9章第11條文列明,除非一條河流是完全在一個州境內,或者是兩州之間達成共識,否則將屬於中央政府所有,而慕達河確實屬於中央政府。
8.在2011年,檳州政府與中央政府簽署國家水供重組協議後,中央政府有義務確保檳州的水供充足。目前,檳州的80%水供來自慕達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