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账会没传召刘特佐 阿莎丽娜:纳吉无权发表意见
更新于16:31
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说,在一马发展公司的组织章程(M&A)第117条文下,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为该公司提供35亿美元债券(约143亿100万令吉)的交易,并不需要他批准。
“一马发展公司也曾经与阿尔巴投资PJS(Aabar Investment PJS),拥有总值35亿1000万美元(约143亿4186万令吉)的交易,因交易多次都是以签署协议方式付款,因此只要获得一马发展公司董事局成员批准即可。”
纳吉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行动党灵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的提问时说,类似只需董事局成员通过的交易,都无需获得首相的书面批准。
另一方面,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则声称,首相纳吉无法就公账会没有传召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供证,发表任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