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僱主協會:代理若答應條件 費用勿轉嫁僱主
獨家報導:張曉真
(吉隆坡24日訊)隨著菲律賓政府開出條件,強制女佣代理商繳付5萬美元(約20萬令吉)進入一個托管賬戶(Escrow Bond),才准引入菲傭,大馬女佣僱主協會(MAMA)希望答應此條件的代理,勿較后把費用轉嫁雇主。
大馬女佣僱主協會(MAMA)主席恩姑阿末弗茲說,菲律賓政府推行的這項措施,其概念與開設銀行戶頭一樣,類似先繳一筆抵押金,若未來女傭代理轉行或退出,還可以全數拿回這筆抵押金。
“既然是可以拿回的抵押金,希望答應菲律賓政府條件的代理,不要事后把費用轉嫁雇主,增加雇主負擔。
“我們比較重視雇主權益。”
印尼女傭較受歡迎
恩姑阿末弗茲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代理不引進菲律賓女傭也沒什么大不了,因為我國還可以引進其他國家女傭,如柬埔寨、尼泊爾等。
“再說,菲傭薪金很貴,主要說英文,本地雇主比較喜歡印尼女傭,文化相近,至于若未來聘請來自柬埔寨或尼泊爾女傭,也是沒問題的……因為語言溝通方面是可以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