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消协促政府 管制优步Grabcar
(吉隆坡24日讯)大马穆斯林消费人协会主席拿督纳兹因指出,政府必须管制优步(Uber)及Grabcar召车服务,包括规定他们必须获得公共交通执照(PSV)。
他说,优步及Grabcar已经是一种世界趋势,难以阻止,但政府必须加以管制,有关优步司机的负面新闻也陆续出现,如超速等问题都必须正视。
他指出,政府必须对优步落实各种必要的条例,包括遵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
“如果没有条例管制他们,让他们过度自由,最终只会威胁到使用者的安全。其他需要关注的条例则是保险赔偿问题。”
他举例,政府也许可以探讨规定司机车上贴上标签,让公众加以识别。
另一方面,大马半岛陆路交通局官员工会(KPPJSM)主席韩查指出,当局必须规定优步司机持有公共交通执照,因为此执照不能发给外来人士;要获得这个执照,司机必须遵守很多条件,这对搭客来说是一种保障。
他指出,从执法角度来说,优步司机难以被追踪和监管,一旦管制后,若有违法行为就可根据相关法令采取行动。
“德士司机也受到法律管制,那么优步司机呢?这些都是我们必须关注的。”
纳兹因说,优步司机管制的另一原因,是要掌握其人数、管制纪律等,如果要提供服务,他们就必须注册,以便更系统化的机制管理。
出席记者会的包括该协会教育局秘书诺依查,及特别行动主任慕哈末尤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