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柔王室名義詐騙 勞工監4個月罰4000
(新山25日訊)中年勞工被控冒用柔佛王室的名義詐騙,當庭認罪,被判坐牢4個月兼罰款4000令吉。
被告奧卡斯丁(52歲)被控於去年9月13日約中午12時,在新山世紀花園向56歲華裔女受害者謊稱,本身在柔佛王室某單位工作,並可成為中間人,幫助受害人解決在馬銀行及興業銀行的債務,並向受害人索討3萬7000令吉,牴觸刑事法典419條文(欺騙和假冒)。
案情顯示,新山南區商業罪案調查組於本月16日,接獲女受害人的投報,指去年轉交一筆3萬7000令吉款項給被告,
被告當時自稱在柔佛王宮擔任科技單位的職員,並且可發揮其影響力,協助受害人解決7萬令吉的卡債,被告在本月20日落網。
被告當庭認罪,其辯護律師卡瑪拉求情時說,被告未婚,還需奉養家中父母,且是初犯,希望推事從輕發落。
推事莫哈末阿茲蘭沙因此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兼罰款4000令吉,或以坐牢12個月取代。
此案主控官為西蒂阿斯瑪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