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沒攜晨讀本被鞭風波 教育部已採取行動
(吉隆坡25日訊)教育部長拿督斯里馬哈茲爾指出,州教育局已調查“校長鞭打沒帶《大拇指》晨讀本學生風波”,並採取了相關行動,確保類似事件不會發生。
他說,根據學校紀律程序指南,學校可進行的處罰包括警告、罰款、鞭打、停課及退學。
“鞭打、停課及退學是在所有勸告和輔導工作後的最後選擇,而且校方必須知會學生家長。”
馬哈茲爾是昨日以書面回答行動黨古來區國會議員張念群的提問時,如是指出。
他指出,1959年教育條例(學校紀律)賦予校長鞭打學生的權限,校長也可授權其他老師鞭打學生。
雪州蒲種競智華小校長打學生風波源自學校晨讀活動,有學生在4月28日(週四)的第2次休息節後,因沒有帶《大拇指》,遭校長打手心而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