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5日綜合電)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公開開庭審理了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
《中新社》報道,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指出,朱明國涉嫌利用其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中共廣東省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為10個企業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開放、 職務調整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從而收取共計折合逾1億4100萬人民幣(約8800萬令吉)的財物。
另外,朱明國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其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朱明國在進行了最后陳述后,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朱明國嚴重違紀違法,而在去年2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