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蕭靖杺
(巴生25日訊)擅自違建或擴建建築物,一律拆除!
巴生市議會在短短一週內,拆除2間未經批准的違建建築物,同時警告民眾勿擅自違建,一旦被發現,將面對被拆除及罰款的懲罰。
巴生市議會公關部發言人諾菲達指出,市議會建築小組及測量小組分別于本月19日及昨日,前往巴生吳福發路及加埔斯里加埔花園拆除2間違例建築物。
佔用公共地方遭舉報
她說,在巴生吳福發路的違建建築物為一間餐館的廚房,因業者在沒向市議會提出擴建申請,加上非法佔用公共地方,而遭人舉報。
“加埔斯里加埔花園的違建建築物則是角頭單層住屋外的涼亭,屋主擅自在公共地方違建涼亭,遭居民投訴。”
她指出,市議會接獲投報后,曾多次向相關業者及屋主發出警告函,要求他們即刻拆除違例建築物,但對方遲遲未理,因此市議會派員強行拆除。
她說,市議會是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條文(133法令)展開拆除行動。
“我也要提醒民眾,無論是私人住家或是商業店舖,任何有關重建、擴建及建築工程都必須向市議會提出申請。
她說,一旦沒有獲得市議會批准下進行擴建工作,被發現后將面對最高2萬5000令吉的罰款,且如果建築不符合市議會制定的規格,市議會有權拆除違建的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