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花:不妥善處理垃圾 「要懲罰」
鬧得沸沸揚揚的垃圾分類課題不但掀起千層浪,甚至有關當局及部門“通過和下令”,於即將來臨的2016年6月1日起,幾乎全國人民都要遵守法律來清理及妥善處理垃圾,否則將被罰款對付!
民間對此贊成及反對聲音各異,尤其是GST開徵后百物騰漲,似乎又令國民難以招架。成千上萬消費者由衷希望政府體諒民困,想方設法讓人民喘一口氣。
與外國比較,大馬的固體垃圾與分類的處理有待改善,若當局不採取徹底杜絕治標治本的方法,以教育及開導的方式帶動人民,讓顯現“紅燈”的垃圾處理改弦易轍,情況會進一步惡化。因此,希望政府能依“環保再循環”的情況及長遠目標下手,以真正妥善改變“垃圾厄運”。
其實垃圾分類規劃是個老生常談問題,它遠在2006年(10年前)便引起中央政府關注而嚴加警告,更不惜以“製造垃圾者付費制度”來牽制人民。
但這種種措施似乎未取得全民支持,后來變成雷聲大雨點小。經過10年變革,中央政府如今以“凌厲”攻勢,強制全民遵守,以杜絕垃圾蟲;此苦口婆心的“限制”,若獲得媒體廣為宣導,相信能獲得事半功倍效果!
釋放大量有毒物質
歸根究底,“要徹底解決垃圾問題,必須是全盤性的;要能持續的維護環境,而且還必須是對社會公義的彰顯和由社區推動的方法,這或許才可能讓所丟棄東西的毒性和量降低。”
東南亞綠色和平的反污運動者,皮歐,貝根古恩(Beau Baconguis) 說過:“不管是東南亞,或者是世界其他地方,都不應該迫使當地人民去接受那些污染環境的工藝。”
根據“第三世界聯絡網”及“綠色和平”組織宣稱,垃圾焚化爐的相關高溫分解和等離子弧工藝,會嚴重威脅環境和社區人民的健康。
一般焚化爐都會釋放大同小異的毒物質,如氧化碳、二惡英、水銀等等。這些物質會對人們的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從政府拖延整整10年的垃圾處理政策來看,目前據知的分類為塑料類、紙類及其他垃圾等,作為消費人,總企盼當局能給予“較明確”指示,否則一切努力將胎死腹中。
換句話說,維護環境、人人有責的概念和精神,要從小做起,讓全國小學甚至學前教育,一貫統一性教導幼童珍惜淨潔的環境,而且成人或青年學生也要起著帶頭作用,那么我們便不會“再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