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阿伯,自出生以來就風靡全世界,甚至有人為他大打出手。年僅7歲,生意已遍佈全球60多個國家,兩年前正式登陸大馬搶灘,至今已有1萬多人自願加入他的團隊。
論人氣,他敢認第二,沒人敢認第一。究竟誰家阿伯如此神氣?當然就是優伯(Uber)了。
什么?本地譯作“優步”?不覺得“優伯”較人性化、親切許多嗎?
優伯的強勢駕到,其實是預料中事:就像一本“書”可以把擁有數百年歷史的新聞媒體逼到牆角,無路可退;家庭觀眾好不容易才被哄騙或訓練到要乖乖坐在沙發上收看電視節目,一條“管子”不費吹灰之力就改變了這一切。
如今,一個阿伯就能打十個德士司機,這已是不爭的事實,也是德士業者必須認真看待的問題。
不管是面子書、優管(YouTube)還是優伯,之所以那么神氣、那么夯,皆因全球正掀起一股“參與式文化”風潮,誰也阻擋不了。
不轉型就說拜拜
誰說新聞只能等主播今晚報?許多網友的效率比記者還要快,早已把消息分享出去了。
誰說只有專業歌手能發片?如今,只需一把吉他、一部智能手機,就能讓全世界欣賞到你的創作及演唱魅力。
同樣的,誰說只有德士司機能載客?只要有駕照、有車子,人人都可隨時搖身變運將——這,就是參與式文化,大家來參一腳的意思。
隨著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日前再度表明,政府有意把優伯和GrabCar等私人召車服務給合法化,德士業者再怎么抗議、罷工或是抓優伯司機來出氣,也于事無補。
就像數網化時代沒打一聲招呼就來到了,報紙、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傳統媒體再百般不願,也只得硬著頭皮轉型。抵死不從的,就等著說拜拜。
德士公司,亦是如此。與其繼續“發爛渣”,倒不如把心思和資源專注在提升服務素質,可考慮提供更多樣性的服務項目或是優惠獎勵,以吸引客戶回頭。
我只是不解:優伯來馬,前前后后已有兩年之久,為何當局嘴巴說無牌載客違反條例,卻不見採取任何行動對付背后業者?
難道真如傳聞所指,優伯背后有大人物撐腰,陸路公交委員會也只好以“手機應用程式屬通訊領域”為藉口,把球踢給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
就連國安會法案都能在24小時內火速通過了,當局卻需要大半年來修改呈上內閣的報告?
明明還不合法,卻沒人敢對付,你說,這位阿伯是不是很神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