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三通,一個檳城”計劃
(檳城26日訊)雖然前后花了約1000令吉申請10份文件,但只獲半份文件,民青團檳州代團長盧界燊依然不放棄,今日再花500令吉申請“兩岸三通,一檳城”計劃的文件。
他說,他在《資訊自由法》下申請10份文件,分別是國雲與州政府合作的房屋計劃、州內可負擔房屋、峇央灣及峇央珍珠填海計劃、國際會展中心合約及山竹園土地買賣,他卻只獲可負擔房屋不完整的資料。
盧界燊今早連同民青團檳州州委徐偉翔及葉慶秋,到光大提出申請后,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他說,他今日就“兩岸三通,一個檳城”計劃,提出4項申請,總共是500令吉,收費分別是州政府與該計劃承包商Consortium Zenith BUCG有限公司100令吉;受委執行可行性報告公司的合約100令吉;可行性報告、設計圖和詳細環境評估報告各50令吉;以及每項報告的開銷150令吉。
他透露,第2項申請與第3項申請理應是屬于同一份合約,可是收費卻不同,而且他今日繳付費用時,州秘書處官員還特地下樓計算申請費,耗時1小時。
“州政府到底知道是如何計算收費嗎?而且還用了1小時,州政府完全沒有效率。”
盧界燊也反駁第二副首長拉馬沙米日前稱他“資訊自由法達人”,強調他以建設性反對黨來發言,尤其是州政府規定申請者要簽署法定聲明,這將會讓人民卻步申請官方文件。
“我們已經進入訊息化時代,人民需要更多資訊來分析、決定及制衡政府。如果政府透明,將讓年輕人有機會與政府一起進步,推進民主。”
資訊自由法到底誰負責?
官員也搞不清
“負責資訊自由法到底誰做主?官員根本不懂如何處理申請,不過這不是他們的錯,他們只是執行工作。”
盧界燊透露,他在週四(26日)花費1個小時來申請兩岸三通一檳城的文件,在收銀櫃檯的負責官員不曉得由誰處理,因此就通知州秘書處的官員來接收申請。
他說,據他了解,資訊部分是屬于首長權限,可是資訊自由法卻由第2副首長拉馬沙米管理,因此他可以理解為何每次他提出有關資訊自由法問題時,拉馬沙米總是回答需要行政議會決定。
挑戰州政府
公開海底隧道文件
盧界燊挑戰檳州政府公開海底隧道文件!
他透露,根據資訊自由法第11(2)條文,在公眾利益下,州政府有權解密機密文件,並讓申請者獲得資料。
他說,之前他要求州政府撤銷簽署法定聲明,但是州政府沒有下文,因此他促請至少公開上述計劃文件。
“兩岸三通一檳城計劃的可行性研究及工程詳細設計,耗資3億500萬令吉,州政府也以110英畝土地以付工程費,為何海底隧道還要收費長達30年?而且,該地段將建醫療保健村,而不是廉價屋。3億500萬令吉可以建6700廉價屋。”
他說,而州政府目前也已給承包商3.67英畝土地作為繳付費用之一,而該地段正在進行建每英畝156單位、共572單位的服務型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