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統急轉彎.伊黨過首關 呈伊刑法法案 獲放行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巫統急轉彎.伊黨過首關 呈伊刑法法案 獲放行

哈迪阿旺親自提呈私人動議獲放行後,卻又要求展延到下一季國會。
哈迪阿旺親自提呈私人動議獲放行後,卻又要求展延到下一季國會。

(吉隆坡26日訊)伊斯蘭黨鍥而不捨欲在國會提呈的伊刑法法案,第一關通行了!



伊黨主席兼馬江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今日第3度以私人法案提呈及尋求國會通過2016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修正案)的動議,獲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支持及提出動議,議長丹斯里班迪卡阿敏更亮綠燈放行。

哈迪阿旺卻在最後一分鐘通知議長,要把法案展延至下一季尋求通過。

哈迪展延動議至下季



該私人法案原本安排在今日議程最後一項,眼看無望在本季獲得提呈,最後竟出現急轉彎允許“插隊”,引發行動黨和國家誠信黨議員極度不滿。

阿莎麗娜是在下午議會午休復會後,突然提呈動議,以尋求通過是否辯論私人法案。

這項突如其來的舉動讓行動黨議員措手不及,行動黨芙蓉區國會議員陸兆福首先提出抗議,詢問議長丹斯里班迪卡阿敏為何允許排列在今日議程的最後的動議,可“提前”辯論?

國家誠信黨莎阿南區國會議員卡立沙末也跟著指出,政府一直都以政府法案和動議為優先,為何今天“破例”允許辯論私人法案?

班迪卡阿敏解釋說,他是根據議會常規第14(2)條文,讓議員決定辯論是否辯論有關動議,即無須根據議程排列先後秩序,只要議員通過即可。

“我的責任是按照議會常規主持議會,議員們不應扯入政治因素。”

班迪卡說,議會常規第12(1)條文闡明,部長有權站立提呈動議,這是正常程序,當中並無“偏心”。

當議長亮綠燈讓哈迪阿旺親自援引議會常規第49條文提呈動議時,後者卻戲劇化自行展延動議,指留待下一季國會才尋求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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