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起訴律師公會及兩名資深律師誹謗一案,今日遭高庭駁回。
高庭法官哈妮柏指出,高庭接納答辯人的陳詞,即有關言論是屬實、受約制特權和中肯。
她認為,沙菲宜在聯邦法院於裁決安華雞姦案罪成後,在格拉那再也論壇上講解安華案件清堂審訊證據之舉,並不恰當。高庭決定駁回此案,也沒有諭令堂費。
沙菲宜去年3月因不滿兩名資深律師湯米湯姆斯、上訴庭退休法官丹斯里喬治、律師公會以及前主席梁肇富(代表全體律師公會會員及他本身),就他巡迴講解安華雞姦案而動議公開討伐他一事,起訴四造誹謗,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