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租金租户不照付 可发函通知签订合约
业主提出调涨租金要求后,租户依旧缴付旧租金额,业主不知该如何?
⊙来自蕉赖的梁小姐指出,父亲在雪州蕉赖皇冠城购置一间公寓,5年前透过友人介绍下,将单位以每月450令吉租给一间公司作为员工宿舍。
她指出,随着百货膨胀,当地屋价节节上升,经商讨后调高租金至600令吉。
她说,曾经相约租户商讨租金事宜,对方却以忙为理由拒绝商讨,双方没有签署任何合约。
她说,尽管父亲多次提出把租金调涨,但公司秘书定期支付450令吉的租金直接进入户头。
她想问租户并不是无赖不愿意缴租金,只是依照旧租金数额,试问该怎么处理呢?
★麦嘉强律师
屋主有权利调整租金,目前可发出白纸黑字的通知给租户。
通知信函准备两份,一份交到租户手上,另一份则留作不时之需。
同时,建议业主和租户双方签署合约,清楚列明租金金额,若对方始终不愿意则要求在限时内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