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租金租戶不照付 可發函通知簽訂合約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調整租金租戶不照付 可發函通知簽訂合約

業主提出調漲租金要求後,租戶依舊繳付舊租金額,業主不知該如何?



⊙來自蕉賴的梁小姐指出,父親在雪州蕉賴皇冠城購置一間公寓,5年前透過友人介紹下,將單位以每月450令吉租給一間公司作為員工宿舍。

她指出,隨著百貨膨脹,當地屋價節節上升,經商討後調高租金至600令吉。

她說,曾經相約租戶商討租金事宜,對方卻以忙為理由拒絕商討,雙方沒有簽署任何合約。



她說,儘管父親多次提出把租金調漲,但公司秘書定期支付450令吉的租金直接進入戶頭。

她想問租戶並不是無賴不願意繳租金,只是依照舊租金數額,試問該怎麼處理呢?

★麥嘉強律師

屋主有權利調整租金,目前可發出白紙黑字的通知給租戶。

通知信函準備兩份,一份交到租戶手上,另一份則留作不時之需。

同時,建議業主和租戶雙方簽署合約,清楚列明租金金額,若對方始終不願意則要求在限時內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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