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就前首相敦马哈迪及另2人起诉他案件中,无法获高庭批准暂缓入禀答辩书,因此必须在6月9日前完成这项程序。
高庭法官阿布峇卡不久前才受委,他是从另一名已调往莎阿南就职的法官罗丝娜妮手中,接下此案。
阿布峇卡今日在聆毕双方陈词后,做出以上裁决。纳吉的代表律师为丹斯里希西尔、里斯万星和拿督莫哈末哈法里占;而马哈迪、巫统峇都交湾区部前副主席凯鲁丁和浮罗交怡区部妇女组前党员阿妮娜,则由哈尼夫律师代表。
起诉人是今年3月23日入禀高庭,指纳吉出任首相职行为失当,索赔26亿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