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及议长放行给伊刑法法案 哈迪却要求展延辩论
伊党提呈的私人法案,闹剧一场,还是另有政治议程?
伊斯兰党主席兼马江区国会议员哈迪阿旺,今日第3度以私人法案提呈及寻求国会通过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的动议。
这项动议在午休后获议长通关,允许议员投票决定是否辩论,唯哈迪阿旺在最后一分钟,却自行撤回动议,等下一季国会再提呈及寻求通过。
私人法案是安排在今日议程的最后一项,眼看无望在本季可以辩论但却在最后出现急转弯,获准“插队”,引发行动党和国家诚信党的议员极度不满!
下议院午休后复会,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突然提出动议,以寻求通过是否辩论私人法案,这突如其来的动议让行动党议员措手不及;行动党芙蓉区国会议员陆兆福首先站起来提出抗议,询问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为何允许排列在今日议程的最后的动议可“挪前”辩论。
国家诚信党莎阿南区国会议员卡立沙末也批评,政府一直都以政府法案和动议为优先,但为何在此事却“破例”让辩论私人法案。
班迪卡阿敏解释说,他是根据议会常规第14(2)条文来让议员决定辩论是否辩论有关动议,即无须根据议程排列先后秩序,只要议员通过即可,他并无违规,其责任是按照议会常规来主持议会,并促议员们勿扯入政治因素。
班迪卡说,议会常规第12(1)条文阐明,部长有权站立提呈动议,这是正常程序,当中并无“偏心”,此时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当面要求议长解释,为何趁沙巴和砂拉越议员不在议会厅内,就允许最后一分钟辩论私人法案,班迪卡无直接回答;行动党15名议员一度站立起来要求记名投票来取代声浪投票通过是否辩论有关动议。
伊党哥打峇鲁区国会议员兼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说,此法案已在去年提呈2次,议员对动议内容已熟悉。
岂料,就在大家轮番发言之际,亲自提呈动议的哈迪阿旺却出现戏剧性的举动,要求撤回有关动议,并留待下一季国会才寻求通过。
背景:
吉兰丹州政府在2015年3月19日,在全体44位朝野政党议员毫无异议下,三读通过2015年伊斯兰刑事法II(1993年)法令。
哈迪阿旺在2015年4月向国会下议院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并被纳入下议院议程中,第二次则在同年6月的国会下议院,再次提呈私人法案,两次也因要通过和辩论政府法案为优先,而无缘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