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長及議長放行給伊刑法法案 哈迪卻要求展延辯論
伊黨提呈的私人法案,鬧劇一場,還是另有政治議程?
伊斯蘭黨主席兼馬江區國會議員哈迪阿旺,今日第3度以私人法案提呈及尋求國會通過2016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修正案)的動議。
這項動議在午休後獲議長通關,允許議員投票決定是否辯論,唯哈迪阿旺在最後一分鐘,卻自行撤回動議,等下一季國會再提呈及尋求通過。
私人法案是安排在今日議程的最後一項,眼看無望在本季可以辯論但卻在最後出現急轉彎,獲准“插隊”,引發行動黨和國家誠信黨的議員極度不滿!
下議院午休後復會,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突然提出動議,以尋求通過是否辯論私人法案,這突如其來的動議讓行動黨議員措手不及;行動黨芙蓉區國會議員陸兆福首先站起來提出抗議,詢問議長丹斯里班迪卡阿敏為何允許排列在今日議程的最後的動議可“挪前”辯論。
國家誠信黨莎阿南區國會議員卡立沙末也批評,政府一直都以政府法案和動議為優先,但為何在此事卻“破例”讓辯論私人法案。
班迪卡阿敏解釋說,他是根據議會常規第14(2)條文來讓議員決定辯論是否辯論有關動議,即無須根據議程排列先後秩序,只要議員通過即可,他並無違規,其責任是按照議會常規來主持議會,並促議員們勿扯入政治因素。
班迪卡說,議會常規第12(1)條文闡明,部長有權站立提呈動議,這是正常程序,當中並無“偏心”,此時行動黨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當面要求議長解釋,為何趁沙巴和砂拉越議員不在議會廳內,就允許最後一分鐘辯論私人法案,班迪卡無直接回答;行動黨15名議員一度站立起來要求記名投票來取代聲浪投票通過是否辯論有關動議。
伊黨哥打峇魯區國會議員兼伊黨總秘書達基尤丁說,此法案已在去年提呈2次,議員對動議內容已熟悉。
豈料,就在大家輪番發言之際,親自提呈動議的哈迪阿旺卻出現戲劇性的舉動,要求撤回有關動議,並留待下一季國會才尋求通過。
背景:
吉蘭丹州政府在2015年3月19日,在全體44位朝野政黨議員毫無異議下,三讀通過2015年伊斯蘭刑事法II(1993年)法令。
哈迪阿旺在2015年4月向國會下議院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並被納入下議院議程中,第二次則在同年6月的國會下議院,再次提呈私人法案,兩次也因要通過和辯論政府法案為優先,而無緣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