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S罰單仍有效 副交長:或提供折扣
(吉隆坡26日訊)交通部副部長拿督阿都阿茲卡巴拉威指出,自動執法系統(AES)所發出的罰單仍然有效,部門將向內閣建議,為AES罰單提供100至150令吉的折扣。
“罰單仍然生效,因為車主的確違法。”這意味著,接獲有關罰單的車主仍需繳交罰單。
阿都阿茲卡巴拉威是今晚在國會下議院,為2016年陸路交通(修正)法案總結時,如是回應行動黨芙蓉區國會議員陸兆福的提問。
副部長早前指出,截至目前,我國仍有200萬張AES罰單未還清。
1987年陸路交通(修正)法案賜予交通部長權力,以制訂一個“積分制度”(System of Awarding Points),確保交通使用者不再重犯或牴觸相關法令。
法案闡明,任何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特定罪案,以及那些有繳付罰單的道路使用者,都會被紀錄在這制度下(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