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守离婚协议书 前夫等同藐视法庭
前夫承诺放弃联名购买的房屋,后来却出尔反尔。
⊙陈女士指出,她于3年前和前夫(当时的丈夫)联名购买一间房屋,双方在一年前离婚。
她说,两人在离婚前一同分担房贷,离婚前,她曾要求前夫放弃房屋的拥有权,并同意将前夫所付了的房贷都还给他。
她指出,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书上也说明了这项协议,前夫也签下了协议书。
“可是,他后来却出尔反尔,没有履行协议书上的一些条件,我担心他会讨回房屋。”
陈女士补充,房屋目前仍在她和前夫的名下,可是,离婚协议书上却有说明前夫愿意放弃房屋的拥有权。
★林若辉律师
既然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都同意了所列下的条件,且也获得批准正式离婚,那么双方就得遵守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若陈女士发现前夫欲讨回房屋或不遵守协议内容,可以向法庭申请庭令,强制要求前夫签署遵守协议内容的庭令;若前夫拒绝,陈女士可以请法庭官员代为签署。
另外,不履行协议书内容等同藐视法庭,得负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