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卡遺失謊稱被打搶 警方首5個月控12人
(本報梁國俊攝)
遺失大馬卡,卻報假案聲稱被打搶,5個月內12人被提控!
雪邦警方發現,有民眾在遺失大馬卡後在補辦時,為了避免被罰款,竟然報假案謊稱被打搶,結果被警方揭發而大禍臨頭,今年首5個月的報假案例,比去年全年上升了300%。
雪邦副警區主任魯斯迪警監今午在雪邦警區總部召開記者會說,去年雪邦共有4宗針對大馬卡的報假案,4人已經全被提控。
“今年首5個月,警方就接獲13宗投報,其中12人已經被提控,還有一宗案件的嫌犯也即將被控。”
他說,根據國民登記局,首次遺失大馬卡罰款100令吉、第二次遺失罰款300令吉、第三次遺失則罰款1000令吉。
他說,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條文(提供虛假情報)提控報假案的嫌犯,一旦罪成,嫌犯將面對監禁最高6個月、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不過,至今所有被控的被告,僅被判罰款,暫時還沒有人被判坐牢。”